原来,当时有一辆公交车发生自燃,正在休假外出的小淳路过看到后,急忙从自驾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了灭火器,协助公交车司机和过往群众一起参加扑救,由于火势较大公交车全部烧毁,所幸乘客全部逃生。
小淳在救火过程中手臂被严重烧伤,因此向所在单位提出享受工伤待遇。
不过单位负责人认为小淳正在休假,又不是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受的伤为由,不同意小淳申请工伤。
那么小淳在休假期间因抢救公共利益所受伤害的行为,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呢?
事实上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5条第二项的规定: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,视同工伤。可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。因为抢险救灾情形进行的工伤认定,不受工作时间、地点限制。
因此小淳应当被认定为视同工伤。
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工伤认定申请表。
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(包括事实劳动关系)的证明材料。
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(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)。
是不是很意外?那么下面我们就来捋一捋,什么情况下算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呢?
我国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?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患职业病的;
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哪些情形可视同为工伤?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工伤认定要综合工作时间、场所、原因三个方面
工作场所即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。
工作原因不仅仅是指“本职工作”。
工作时间包括加班、换班、备班等。
最后要注意的是,退休人员即便在单位遭受伤害,也不算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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